涉嫌歧視懷孕媽咪 電商公司挨罰30萬確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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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黃欣柏/台北報導〕孕媽咪難為!新北市一名在電商公司上班的洪姓孕婦,前年2月間為了請假,把自己懷孕一事告知同部門吳姓經理,豈料隔月初就被公司資遣,案經洪女申訴,新北市政府依違反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對該電商公司開罰30萬元,該公司提起行政訴訟抗罰,但一、二審均遭法院駁回,全案確定。

判決指出,洪女2013年5月進入該電商公司上班,7個月後發現自己懷有身孕,遂以LINE傳訊告知吳姓經理懷孕一事,豈料隔月卻被資遣;洪女認為公司歧視懷孕者,憤而向新北市政府提起申訴,經過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評議,認定本案成立就業歧視,對該電商公司開罰30萬元。

該公司事後提起行政訴訟,主張洪女請假、遲到的狀況嚴重,本來就有資遣規劃,且當初決定資遣洪女的相關會議中,根本沒有提及懷孕一事,此外公司在得知洪女懷孕後,即立刻通知洪女回去上班,是洪女自己拒絕回去上班,卻要公司承擔責任,有失公允。

但一審新北地院調查發現,當初該公司開會討論洪女的出勤問題時,其實只做出「如勸導還是沒改善,就依勞基法規資遣作業執行」之結論,是直到當天會議後,吳姓經理告知主管洪女懷孕一事,公司才突然決定直接資遣,足認「懷孕」確為洪女被資遣的關鍵考量因素,已構成懷孕歧視。

該電商公司不服判決,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上訴,但北高行認為原審的調查、判決均無違誤,駁回上訴,全案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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